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升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申报工作,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二、工作安排(一)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上报本地区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其他区、县(市)上报数量自行决定,请各区、县(市)于2024年3月5日12:00前将《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电子版及正式版)上报我局,(二)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优秀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申报参与此项工作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填报《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正式版),于2024年3月5日12:00前上报我局,三、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附件:1.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2.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docx附件2.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表.doc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