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第五批)拟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为期5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提出意见,联系人:倪雪联系电话:0573-84225089邮箱:534354299@qq.com附件:2022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五批)拟兑现企业名单.docx嘉善县商务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