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报送2024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和《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武新管企服〔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市级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一)项目补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化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依据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项目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专项资金申报表,二、市级智能化改造专项(一)项目补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依据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项目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其中研发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项目应是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并经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评估并纳入《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专项资金申报表,4.已申报当年度东湖高新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的企业,原则上当年度不再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同类投资补贴项目,各园区负责受理企业编制的专项申报材料,并在企业专项申报材料中加盖园区公章,请各园区按支持类别将各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打印)、园区推荐报告、园区专项申报汇总表于2024年3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