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依据《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召开了2023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评审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资助项目2023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52项(详见附件),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三、有关说明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附件:2023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