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彭发改发〔2020〕5号)、《关于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彭审批发〔2020〕46号)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县发展改革局聘请专家,抽调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于2023年12月16日通过听取建设单位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核验等形式,分别实施的县域电商综合服务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标段项目实施服务情况进行了履约验收,企业已于2024年2月29日,按照验收要求完成项目资料补充完善和问题整改,现将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10日,如对项目完成内容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反映人在反映问题时,县发展改革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