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岩商务规〔2023〕3号)和《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29号)精神,经企业申报,新罗区商务局、财政局审核上报,并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政策的1家申报单位进行补助(详见附件),补助资金合计11.09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7-2600190、0597-3383290龙岩市商务局2024年2月29日附件《2023年龙岩市促进商务发展十条措施》(利用外资)拟补助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属地补助项目项目单位补助资金新罗区2023年商务发展十条利用外资奖励资金久溪(福建龙岩)酒业有限公司11.09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