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工作规程要求,经饭店自愿申报、市级星评委初评,省星评专家现场检查,湖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定后,认定以下两家酒店基本达到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现公示如下:序号市州酒店名称评定时间1宜昌宜都维纳斯度假村酒店2024.2.282咸宁咸宁通城康悦酒店2024.2.28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饭店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湖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27-68892301、68892311湖北省星评办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