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二、评价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完善项目信息,(二)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信用档案按照评价规则对设计、施工企业进行初评,(四)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及建设单位对参评企业在评价期间内日常检查情况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的原始资料,参评项目和单位的基本信息、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的评分等均必须在“湖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58.49.53.37/CISS/login.jsp)录入上报,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2023年度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档案,各建设单位应按照2023年各参评企业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档案,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收集掌握参评项目设计、施工企业投标、履约情况,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可在省厅网站搜索关键字查看)对设计、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分别进行单项评分,仅对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对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企业当年度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并于3月15日前在“湖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对本项目各设计施工企业初评,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于年3月22日前在“湖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对本辖区项目的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