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1〕44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4年我市有1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经审核共计6人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6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科,电话:0710-6322098,附件:枣阳市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第一批)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2月28日枣阳市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