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修订印发《乐山市市中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是对2020年印发的《乐山市中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调整,据悉,一是新增额和增加额在100万以上的工程类项目、30万以上的其他类项目作为新增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要详尽、全面开展事前评估,提供事前评估报告,二是调整、修正并明确各预算单位和财政局在开展事前评估中承担的职责,三是明确事前评估要优秀级90分(含)以上才能入库,四是对事前评估时间做了详细要求,明确了年初预算和年中申请追加的事前评估完成时间和复评估完成时间,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市中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促进更科学、准确、有效地实施预算绩效和预算管理,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