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设置(一)举办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组织形式应为公司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机构名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三)开办资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四)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开办规模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五)章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级政策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二)场地面积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场地面积应与开办内容和规模相适应,(三)人员管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规范专兼职人员管理,五、培训内容(一)课程内容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二)培训材料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制订与课程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审批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七、资金监管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规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