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5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漳政综﹝2017﹞49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芗城、龙文、漳浦、云霄、东山生态环境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无偿收储污水处理厂2014-2015年期间减排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情况,公示如下:所属区域企业名称储备量来源说明储备时间储备方式储备量(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源生活源工业源生活源芗城漳州市西区金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35.30268.006.0431.44龙文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5.16263.350.8721.07漳浦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水厂减排(2014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0.75212.500.1020.65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1.05279.060.1427.12漳州绿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141.710.0034.450.00云霄云霄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减排(2014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0.00129.220.0016.22东山东山县双东污水厂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40.37393.466.7865.16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漳州常山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减排(2015年)2022年4月无偿收回46.24139.237.2413.19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拟收储排污权在我局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中心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中心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7日电话:0596-2527820传真:0596-2527821通讯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园顶路4-11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三楼邮编:363000电子邮件:zzpwq0596@163.com漳州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