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申报工作,分别满足以下条件:1.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3年1月1日及以后),2.潜在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且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3.种子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二、入库流程(一)申报提名,企业自主填写《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申报表》、佐证材料(附件1),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投资机构、咨询机构等)填写《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提名表》(附件2),各市州经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名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核,并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盖章后的推荐文件、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资料和机构提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一并报送至省经信厅(科技处),并发布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名单,对申报提名、初核推荐、审核确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对独角兽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各地经信部门可以省级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为基础,联系人:张宽联系电话:027-87818749、18627931257电子邮箱:2371375817@qq.com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附件:1.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申报表2.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提名表3.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2月2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1: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申报表.docx附件2: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提名表.docx附件3:湖北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