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及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科技报告提交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请将提交成功获得的科技报告电子证书(推荐)或项目依托单位对提交科技报告审核通过的截图附在省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正文中,没有科技报告提交证明的不能进入结题程序,(二)结题报告提交所有拟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结题报告须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依次审核后完成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对所提交结题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省科技厅将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予延期或终止项目处理,验收会议方案经省科技厅审核后,项目依托单位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对项目结题报告(一式四份)进行修改完善,于验收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省科技厅,函评结题项目由省科技厅根据专家函评意见、项目成果产出等情况做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会议评审项目由省科技厅根据现场专家打分情况、项目成果产出、实施成效、经费使用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做出项目综合评价结果,各依托单位需将结题验收(综合绩效评价)情况会同年度省基金管理工作报告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一并提交省科技厅,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