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为加快推动无废生产方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二、基本要求(一)无废园区申报单位要求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二)无废企业申报单位要求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请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园区、企业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各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各不超过1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邮箱:hbtgftrc@shandong.cn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2.典型案例申报书.doc3.典型案例汇总表.doc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