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萧山区内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年度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内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跟踪调查,于2023年度主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1、调查项目(课题)为科技部项目,项目下设课题的以课题为调查单位,2、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立项的,填写《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统计表》(附件1),作为参与单位参与立项研发的,填写《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统计表》(附件2),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基地与人才专项、其他,5、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严格按照立项合同,6、附件1国拨经费指项目(课题)合同(任务书)中预算应拨付本地区(单位)的经费金额,(不用剔除拨给参与单位的经费),将项目立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