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具体专题规定,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以及承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申报书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八)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申报人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打印并胶装申报书及相关说明材料(一式2份),(三)填报入库表,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各项目主管单位应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一致,(五)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7:00,项目主管单位须在10月28日12:00前完成《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