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粤建房〔2024〕37号)要求,更加精准支持我市房地产项目合力融资需求,及时建立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成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办公室,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筛选确定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动房地产金融政策尽快落地,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同时,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更好协作,精准对接项目融资需求,合力推进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经过前期的筛选和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第一批共4个房地产项目,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融资支持协调机制,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