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对古田县康珍家庭农场送达项目建设佐证材料复核的基础上,组织古田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组现场对上述第二批示范社(场)发展项目(先建后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定,评定结果:项目建设符合文件要求,予以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示范场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监督电话:0593—3815586、3807966,古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