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企业函〔2023〕914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四川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1079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现将企业名单通知如下,附件:四川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9日附件列表>>附件:四川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