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第二轮)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宝安区于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轮),审核工作已近尾声,目前仍有部分消费者未按要求补正其申请材料,因此无法完成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请附件名单内的消费者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18:00前,登录云闪付APP,按系统提示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补贴申领名额,特此通知,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4年2月23日附件:1.附件-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轮)未补充修改申领资料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