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省级基地)申报工作,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已经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地的单位不能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及辖区内注册企业申报材料,三、政策支持(一)省级基地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限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报送材料数量,市直所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填报《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提供《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一览表》电子版(附件2),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辖区内申报材料一览表汇总后统一报送,《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