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3〕2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4〕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月2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揭阳市商务局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