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金融机构: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24〕1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宝应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依法设立并取得持牌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二、申报条件申报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当满足《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附件1)中明确具体的申报条件,对照管理办法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规定的项目类别提供佐证材料,并填写好附件2、3、4,三、申报注意事项对照管理办法提供完整的纸质盖章申报材料两份,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胶装,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同时所有申报材料需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四、联系电话县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吕清88223064附件: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2023年1-9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申请表3、2023年10-12月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申请表4、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申报表附件1.pdf附件2-4.xls宝应县财政局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