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1〕20号),现启动2022年度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认定及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条件(一)领军企业认定对象领军企业是指经我区认定在经济规模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二、奖励条件及标准(一)领军企业奖励方式专项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当年新认定的领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二)领军企业奖励标准对于领军企业,2022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的,三、申报流程及材料(一)同时符合申报条件和奖励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125.91.112.10:9000)填报相关申请,选择“084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认定扶持资金申请”栏目,经火工集团、健康基地集团、张企集团等区属总公司和区科促局审核后打印申报资料提交区属总公司,由区属总公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出具《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推荐信息表》交至区科促局工信办,4.《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资金申请表》;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区科促局委托专家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区属总公司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经区管委会初审后的领军企业认定名单在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下达认定通知并拨付奖励资金,附件:1.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1〕20号)2.2022年度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认定及扶持资金申报书提交指引3.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资金申报表4.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申报承诺书5.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推荐信息表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发展和投资促进局2024年2月21日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1〕20号).pdf附件下载:附件2:2022年度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认定及扶持资金申报书提交指引.doc附件下载:附件3: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资金申报表.doc附件下载:附件4: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申报承诺书.doc附件下载:附件5: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企业推荐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