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验收内容(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情况,(二)财务验收,(三)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在系统填报后导出)1.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单位盖章),⑶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5.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经费预算调整说明,财务验收应提供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账,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在平台完成验收资料填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项目验收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局按程序进行集中验收,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行情况说明,对无故未完成项目验收或拒绝验收的,财政资金按规定退回等处理,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社发科2308946材料报送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子云北路58号市科技局社发科(224办公室)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