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0日(联系人:苏萌雅,联系电话:0769-26986812)附件: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预算项目名称资金分配单位名称分配资金金额(万元)功能分类科目资金使用方向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宣传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013899其他市场监管管理事务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宣传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352013899其他市场监管管理事务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2013899其他市场监管管理事务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