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5号)要求,现将2024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1.主要政策,对技改项目2023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2023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补助,二是对永泰县、闽清县技改项目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由500万元以上降低到300万元以上,在获得市级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的基础上,二是“小升规”企业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4.年度投资额:一是非“小升规”企业2023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二是“小升规”企业2023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100万元(含)以上,三、申报材料(一)纸质材料1.封面(附件1),六、其他事项(一)已享受市技改基金、市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二)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以本通知印发之日已付款的2023年度发票(不含增值税部分)为依据,附件:1.封面2.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请表3.市技改项目购置设备清单4.信用承诺书5.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报汇总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