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县域商业建设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6、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四、申报材料清单(一)项目申请表,主要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开竣工时间、申报资金注入方式、项目实施背景及服务业类别、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摘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5、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和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等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发生地,六、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投资额不可列支范围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绩效自评、验收、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支出,特别说明:乡镇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必要的市场地面硬化、给排水、厅棚等建设支出,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到属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于3月1日前将《项目清单》、项目申报材料报到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