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26号)和《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完成申报平台的项目资格审核,市级创业项目资助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二)省级创业项目评审推荐,省级创业项目资助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按年度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报送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9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26号)和《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完成申报平台的项目资格审核,市级创业项目资助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二)省级创业项目评审推荐,省级创业项目资助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