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府办〔2023〕8号,为做好2022年度“个转企”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能连续按期申报纳税,由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2024年3月30日前,拟定符合奖励条件的“个转企”企业,通知企业在2024年4月30日前填报和提交《阳江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企业的《申请表》后,并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奖励对象名单,(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填写《阳江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情况汇总表》,连同《申请表》一并送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奖励金额,三、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申请奖励资金,应向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四、注意事项(一)“个转企”企业未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的,(二)“个转企”企业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