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6日,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女职工姓名补贴金额(元)1温州古代家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913303020583447549林悠然3130.642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MA29AGGU4B邵艳艳7434.573温州南山木业有限公司91330300558617448M赖聪聪2841.194温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1330302MA2AW1410H陈璐4649.875温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1330302MA2AW1410H项培蕾5409.746温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1330302MA2AW1410H曹立晓3974.927田菜花农业开发温州有限公司91330302079718030D钱云芬34558绍兴时尚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MA2L6T9Y7M金帆3579.629温州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万豪酒店91330302MA2L54BK1C谢访访3733.1910温州市鹿城区棒棒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91330302MA2L14PF83伍晓3346.88(联系电话:88990780)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