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惠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五)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强化政策支持,科技、工信、发改、市场监管、司法、金融等部门围绕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民间投资、公平竞争、柔性执法、金融支持等方面,(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部门分工表序号主要内容责任部门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便利民营企业准入准营1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市发改委(六)支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11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20引导民营科技型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培育管理,市财政局30加大市级产业投资基金、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等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市生态环境局39支持民营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七组织实施保障(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68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工信局、工商联(二十五)强化政策支持69健全民营经济发展“1+6+N”政策体系,科技、工信、发改、市场监管、司法、金融等部门围绕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民间投资、公平竞争、柔性执法、金融支持等方面,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工商联71将各地各部门落实政策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