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已全面开启,一、基本要求本项工作旨在通过布局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二)高价值发明专利,建设单位应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三)建设指标1.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即申报单位通过申报入选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建设主体,申报单位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指标中其中三项(须含第5项)或其中四项(不含第5项),经申请可认定为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拟择优遴选18家单位确定为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3.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于2022年5月9日前将《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电子版(WORD文件)报送至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4.通过核实的单位将《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电子版(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件)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评审主要依据申报单位提出的建设目标等内容,确定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名单,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