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绩效奖励申报的通知宁科通〔2022〕42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宁科规〔2022〕10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绩效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支持对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营的企业,2.海外研发机构支持南京企业在海外收并购或直接投资设立研发机构,根据其海外投资规模、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二、申报条件(一)高端研发机构申报奖励,且未获得2020年度和2021年度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奖励,(二)海外研发机构申报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1.2021年5月1日之前在海外完成海外研发机构收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且未获得2020年度和2021年度南京市海外研发机构奖励,3.海外研发机构有明确的研发领域、必要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以及实质性开展研发项目,三、申报要求及流程(一)申报单位及申报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海外注册证明)、机构章程、投资证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研发团队、研发设备、研发项目、研发成果等情况说明,填报《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有国家、省、市应结未结科技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2.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