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泰宁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暂行办法》(泰林〔2023〕7号)和《泰宁县林业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泰宁县汾水家庭林场等经营组织实施2023年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泰林〔2023〕13号)文件精神,泰宁县汾水家庭林场、三明市云之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个业主组织开展2023年林下经济项目,经检查验收,林下种养地点、面积、数量等均与申报实施方案的要求基本相符,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给予以上业主林下经济项目建设补助,现公示如下:序号业主名称种植/养殖品种验收合格面积(亩)/箱数(箱)拟补金额(万元)养殖地点1泰宁县汾水家庭林场林下草珊瑚、黄精项目草珊瑚、黄精30030新桥乡汾信村2三明市云之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下种植项目黄精、七叶一枝花、砂仁30030下渠镇陈元村3泰宁县下渠镇绿银家庭林场林下砂仁项目砂仁12712.7下渠镇大坑村4福建承远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林下养蜂项目中峰2004下渠镇大坑村5泰宁县下渠丁茂锋林下养蜂项目中峰501下渠镇新田村6泰宁县大龙乡杨刘山林下养蜂项目中峰601.2大龙乡鸠鸪岭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提出,公示日期: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11日联系人:黄忠斌联系电话:18105063089泰宁县林业局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