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邛崃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第七条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应遵循聚焦主业发展、严格融资程序、控制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优化债务结构等原则,主要职责包括:(一)指导和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融资及担保内部管理制度,(三)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和债券发行审核机构要求企业必须取得市国金局同意文书的债券类融资项目,对市属国有企业未超过融资成本控制线的具体融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五)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分析评价制度,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要明确本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融资决策事项、所属企业融资权限、担保、资金拆借等内容,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应报市国金局备案,市属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融资计划,第十四条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决策应充分考虑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成本、风险控制、实施可行性及自身财务状况等因素,市属国有企业应向市融资项目调度会报送下列文件资料:(一)债券融资方案,第二十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加强借款和担保事项管理,形成上一年度融资及担保活动分析报告报市融资项目调度会,第二十七条市国金局要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进行监督考核,我市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