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光明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集群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光明区实际,加快发展光明区安全节能环保产业,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2月2日起至3月8日18时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6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5-23198819(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