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须最晚于2024年6月4日(周二)前完成系统推荐备案,二、培育库入库申报(一)入库对象及条件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断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申请直接纳入培育库,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入库申报企业的审核和推荐备案工作,三、工作要求(一)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及推荐备案工作,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纳入培育库,根据各州(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任务数,整理形成《云南省2024年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前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二)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三)各州(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高企认定申报的跟踪服务,附件:云南省2024年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