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浙财建〔2024〕5号)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要求,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申请补助资金清算的车辆共计1283辆(见附件),区经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对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经专家评审,认定申请单位上述销售的车辆均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共7天,联系人及电话:任政,0571-89532757,附件: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杭州市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