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为深入推进我区县域商业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聚焦完善县域商业设施、改善县域消费供给、健全县域寄递物流服务体系三大方向,现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具体要求如下:一、支持内容和标准(一)支持内容请参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附件1),支持完善县域商业设施、改善县域消费供给、健全县域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等3个方向,(二)建设标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等文件,我区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三、征集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的通知2.《县域商业建设指南》3.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要求4.汕头市濠江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书濠江区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