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彭发改发〔2020〕5号)、《关于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彭审批发〔2020〕46号)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县发展改革局聘请专家,抽调县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施的县乡村物流综合服务标段项目实施服务情况进行了履约验收,企业已于2024年1月30日,按照验收要求完成项目资料补充完善和问题整改,现将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月9日,如对项目完成内容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为方便对反映问题及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反映人在反映问题时,县发展改革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