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抓紧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地市任务清单,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各有关单位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按要求抓紧支出经费,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监控,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附件:1.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安排额度表2.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发展方向安排额度表3.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地市任务清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月31日(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3,电子信息工业处陈梓荣020-83133253,附件2,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汤晓020-8313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