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落实“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永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永委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苏景鸿等27人符合永春籍人才回归激励条件,拟为其父母(或祖父母,限两人)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90元/人),共计17550元,现将拟发放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公示电话: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27012006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23号县社会保险中心(邮编362600)附件:2023年度永春籍人才回归激励拟发放对象名单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