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云南美术馆: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由各美术馆按照每年度可申报1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的要求,申报2020—2021年期间自主策划的展览项目和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项目类型,二、已列入2020年和2021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入选2020年和2021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项目以及文化和旅游部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三、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美术馆进行申报,并对美术馆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申报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明确的审核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拷入U盘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0871-64608303,13759105717邮编:650200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2年1月11日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