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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2年第一批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苍南县人民政府 | 2022-04-12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苍南县林场:根据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绿化美化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绿化资金扶持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的通知》(苍财农〔2018〕116号)、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苍林发〔2020〕7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建成“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名单的通知》(浙林绿〔2021〕83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森林康养基地的通知》(浙林改〔2021〕84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浙江森林氧吧和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名单的通知》(浙林改〔2021〕72号)、《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命名浙江自然博物院等50家单位为“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决定》(浙生协〔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第一批考核奖励资金43万元拨付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乡镇、苍南县林场2022年“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同时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指标,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第一批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4月8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苍南县财政局农业科承办2022年4月8日印发附件2022年第一批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单位项目类别补助资金(万元)备注钱库镇项东村2021年度“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成效补助10《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建成“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名单的通知》(浙林绿〔2021〕83号)马站镇雾城村2021年度“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成效补助10沿浦镇下在村2021年度“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成效补助10苍南县林场2021年度浙江省森林康养基地(苍南县玉苍山森林康养基地)成效补助10《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森林康养基地的通知》(浙林改〔2021〕84号)金乡镇梅峰村2021年度省级森林人家成效补助1《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浙江森林氧吧和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名单的通知》(浙林改〔2021〕72号)桥墩镇碗窑村2021年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成效补助1《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命名浙江自然博物院等50家单位为“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决定》(浙生协〔2021〕3号)凤阳畲族乡鹤山村2021年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成效补助1合计43注:根据《苍南县绿化资金扶持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一村万树”示范村一次性补助10万元,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一次性奖励1万元,根据《苍南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创成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额外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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