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56号)要求,做好我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持续推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积极发动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参评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诚实守信意识,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5.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季度(季末15天内)进行统计调查,全面总结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监督工作、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情况,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