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拟开展2023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考核工作,二、考核内容考核“科技副总”2023年度履职情况,三、考核方式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副总”考核组织和协调工作,“科技副总”本人填写《2023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年度考核表》,企业协同提供“成效统计”一项证明材料,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考核等次,四、考核结果确定及应用市科技局根据《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定等次为不合格的,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聘任企业和“科技副总”参与年度考核工作,填写《2023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年度考核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优秀等次不超过10%,将按“不合格”等次评定,(三)请将《2023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年度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