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助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二、申报要求1、原则上在2023年及以前上报的农业项目库项目中筛选推荐,3、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未应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的,三、申报程序1、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2、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意见,2、监督检查,在规定建设期内未及时申请验收、项目未实施或未及时提出延后验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3、项目执行,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科站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