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二、项目内容及需求(一)基本情况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1.租赁车辆:根据公务需要,车辆租赁服务商按承租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三、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具有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荣誉、资质等,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二)报价根据不同的车型和租赁时间、供应商分别报价,车辆租赁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支付,四、联系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1月30日至31日期间提交申报材料,五、程序(一)由区人社局采购小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报价,确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我中心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附件:车辆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报价明细表.docx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25日。